问题 | 离婚多年后想要孩子抚养权 |
释义 | 想要重新获取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签订变更扶养权协议。双方需签字确认变更事实,无需到法院起诉。但若当事人认为抚养孩子不适合其成长,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抚养权需满足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条件。 法律分析 离婚几年后,想要重新获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采取变更扶养权的方式来实现。 1、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 2、若当事人认为其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以下条件: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拓展延伸 子女抚养权变更办理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变更;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3、法院审理时,考虑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与抚养能力; 4、作出抚养权归属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总之,离婚一年后可以通过变更扶养权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变更抚养权需要根据对方是否有抚养能力决定,同时在子女抚养权变更办理时需要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变更。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结语 如果想要重新获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采取变更扶养权的方式来实现。双方可以签订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签字即有效。若当事人认为抚养不适合孩子成长,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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