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盗窃罪 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1、 盗窃 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 2、盗窃 增值税 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6、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7、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 破坏电力设备罪 的,择一重罪处罚。 8、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 数罪并罚 。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9、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 交通肇事 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 交通肇事罪 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0、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 故意毁坏财物罪 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11、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 侵犯商业秘密罪 定罪处罚。 12、骗小孩子的包或者用硬币从投币机里骗取钱物的,也以盗窃罪定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诈骗罪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