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时职工需要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1.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2.需双方同意并协商一致;3.遵守法律法规;4.书面协议生效;5.如公司违约,可协商或投诉仲裁。 法律分析 有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成都五城区。然而公司领导却忽然告诉他,让他去公司在泸州项目上工作,如果一周内不报到,按旷工处理。那么在变更劳动合同时,职工应注意些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二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面变更,任何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来这项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要求员工去异地上班,员工应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一意孤行,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劳动仲裁。 结语 职工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变更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二是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四是变更协议必须书面并经签字盖章。如公司未按约定要求员工去异地上班,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效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劳动争议。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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