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分立为两家企业后,原企业所欠的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1、当事人分立后,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企业在分立前所欠的债务,应该由分立之后的两家企业承担连带责任。2、企业与所欠债务的公司就债务的偿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风险提示:为了防范企业利用企业分立逃避债务,作为企业债权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自己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既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也可以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此外,债权人也可以在公司分立前就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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