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要如何去承担分立前的债务 |
释义 | 1、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原则上两个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什么叫公司分立?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 分立条件: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二、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请求偿还债务 1、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2、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