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门面合同期满后的补偿措施 |
释义 | 合同到期不续签,房东无需补偿。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无约定,超期继续履行原合同条件。商铺合同到期,房东可选择不续签,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承租人可与第三方协商继续租赁。续签应与所有权人协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 一、房东在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合同到期后,对于发生在合同订立期间的约定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对未来的没有约定的事项肯定无效。合同有效期,以及有效期终止的条件。 是否有自动续签或者优先续签的条款。对于合同争议如何解决的条款。如果是合同即将到期,需要延长有效期,仍可能应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二、商铺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 1、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房屋归第三方所有,你们可以继续依据这个合同继续租赁,这是民法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2、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则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并不用承担你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房屋归第三方,你们只有与第三方协商,让他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继续使用。 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还要续签,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如协商不一成,承租人应当搬离,并清理房屋,交还出租人。出租人有决定是否续签与否的权利。承租人只能与其协商处理续签事宜,无权强迫房东续签。续签应该与所有权人续签,也就是说没有过户前应该与房东续签,这样不存在风险,因为即便之后发生了所有权变动,你依然可以继续租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落实到具体法条就是《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在门面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合法的,无需承担补偿责任。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超过租赁期限,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并需支付租金。商铺合同到期后,房东有权选择是否续签,承租人无权强迫房东续签。如果房屋归第三方所有,承租人需与第三方协商继续租赁。在续签前应与所有权人协商,以确保续签的有效性。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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