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会涉及认定的纠纷,比如另一方认为此财产并不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 一、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嫁妆离婚后怎么处理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2、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三、婚前房产升值后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婚前房产升值后离婚财产一般由夫妻自行协议划分。若夫妻无法就该婚后升值达成协议的,则婚后增值部分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