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保证期间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担保中,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明确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则保证期间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1、在债务担保中,只有具体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保证人和债权人的保证期限即为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限从债务履行期满后的6个月开始计算。2、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明确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则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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