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如无法协商,法院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有生活困难可多给份额。1、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当事人协商分割。 3、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法院原则上会进行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法院可以多给予生活困难一方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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