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者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故父母的财产由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规定某一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父母留下一份书面遗嘱,说明财产是自己独有,那就是个人财产。没有遗嘱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