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判决执行中,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因此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其权益不受损失。这些措施包括判决执行前的告知及通知、判决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判决执行后的赔偿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或者赔偿金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被告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或者赔偿金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由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和缴纳能力决定是否给予减免、缓缴或者分期缴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人,除应当依法执行刑罚外,还应当依法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刑罚执行结束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案件中依法保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执行机关应当在执行前,告知被执行人有关执行事项及其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在执行中,应当依法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后,应当及时为被执行人办理解除或者撤销执行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