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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三年后发现前夫在婚内和别人生了孩子我还能告他吗?
释义
    
    北京市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离婚三年后发现前夫在婚内和别人生了孩子,可以考虑告他重婚罪并且要求民事赔偿。关于重婚罪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法典》与现行刑法相适应,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在您所提到的婚内和他人生了孩子,这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形,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需要注意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以上就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对“重婚罪的法律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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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8: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