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不给做伤情鉴定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解析: 公安局不给你做伤情鉴定呢,那是因为你不符合做伤情鉴定的标准,你可以找相应的一些有资质的医院机构给你做香伤情鉴定哦,你是一个省会城市呢还是一个地级城市,在地级城市呢这样的医院呢一般也就一到两家,在省会的城市呢会比较多,所以呢只要说有相当的资质进行盖章认证,你的伤情鉴定呢就是受到法律的一个认可了。你进行一些呃法律的纠纷呢,包括诉讼啊都是给予项目支持的和认可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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