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去医院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
释义 |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的职工进行各项鉴定,包括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护理等级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等。 法律分析 不可以吧。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拓展延伸 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工伤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鉴定需要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确保公正、客观的鉴定结果。个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可能存在诸多问题,如专业性不足、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和公正性难以保证等。因此,建议在发生工伤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相关的工伤鉴定程序。这样才能确保工伤鉴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结语 工伤鉴定需要经过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个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工伤鉴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法律法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伤鉴定程序,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建议在发生工伤时,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其安排相关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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