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应自愿平等书面约定,包括婚期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属。协议有效无需公证,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公证与否不影响效力。婚前财产协议书应当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书面约定,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归属情况,包括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该协议无需公证即有效,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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