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判决一般适用于实体问题的解决,裁定一般适用于程序性问题和小部分实体问题; 2、判决一般是依据实体法作出的,裁定一般是已经程序法作出的; 3、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或者10日的,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或者5日的。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上诉,对裁定不服的,只有一部分裁定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范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