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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释义
    (一)主要任务。
    1.由房山国土分局、测绘单位采用航天、航空摄影(遥感)测量
    (RS)、全球定位系统
    (GPS)、全野外数字采集和地理信息系统
    (GIS)等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查清我区集体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及权属现状,更新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做到图件、数据、实地三者相一致。
    2.由房山国土分局、测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分类》的有关规定,进行外业调查、勘测、地类调查和内业面积计算、数据汇总,实现新旧土地分类的顺利转换。
    3.由房山国土分局在完成全区城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对未申请土地登记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依法进行登记;对已申请登记发证后权属、界址、利用状况和他项权利等发生变化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4.在全区城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为建立全区统一的城乡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地籍及每年一次的城乡土地变更调查形成一套图、数、实地相一致的成果创造条件,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城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为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城乡土地利用动态信息及依法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二)时间安排。
    2005年6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始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人员、开展培训等工作;2005年7月正式在试点乡镇(河北镇)开始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并由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发证办公室和专家组验收;2005年10月上旬至2006年4月底前,在全区全面展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并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地籍基础数据库,与此同时开展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试点工作;2006年下半年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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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