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对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应当提起公诉,应当继续侦查,此时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间可以适当额进行延长,延长后找到新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检察院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