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法主要是亲自行使。即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并实施投票行为。但又存在以下特殊情况:(1)法人、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或者机构作为股东时,当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指定的人员(实际上也是代表人)代使表决权。(2)破产人作为股东时,应由破产管理人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款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