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实现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债权。如果有抵押物,债权人可以先实现物的担保;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实现该物的担保;如果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物的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实现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果有抵押物,债权人可以实现物的担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实现该物的担保;如果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物的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物保与人保并存时债权是如何实现的呢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吗 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实现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果有抵押物,债权人可以实现物的担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实现该物的担保;如果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物的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物保与人保并存时,债权人应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实现物的担保,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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