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签字是否代表共同债务?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夫妻签字借条不意味着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如果借条所涉及的债务存在特定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离婚时家庭债务的处理方式也有所规定,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分析 一方签字借条不意味着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如果借条所涉及的债务存在下列情况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消耗了; 2、债务用于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的。 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借条涉及的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则该笔债务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夫妻离婚的债务要双方承担吗 夫妻离婚的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二、离婚时家庭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家庭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夫妻签字借条并不意味着夫妻共同承担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但如果债务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离婚时,如果家庭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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