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撤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关于起诉离婚如何撤诉及注意事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撤诉需在宣判前提出,且必须是自愿行为;2.撤诉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不得规避法律;3.撤诉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可再起诉;4.若法院无管辖权,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非撤诉后重新起诉。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进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相信大家都是比较的了解的,一种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然后直接进行离婚,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协议离婚,而另一种便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离婚,也就是起诉离婚,对于起诉离婚,不少人会问这样的问题,起诉离婚如何撤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如何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二、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了之后,觉得似乎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没有达到需要离婚的地步,或者是双方认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进行离婚的话,是可以对离婚的诉讼进行撤诉的,至于起诉离婚如何撤诉,其实国家对此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只是说撤诉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是不能再起诉的。 结语 离婚方式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对于起诉离婚,如何撤诉以及注意事项是人们关心的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离婚案件在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需提供新情况、新理由。同时,对于法院无管辖权的情况,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后重新起诉。申请撤诉需符合法律规定,自愿且不侵犯他人权益。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诉讼即告终结。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感情尚未到达离婚的程度,双方可通过撤诉或协议离婚方式解决,但需注意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不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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