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状应该如何写呢 |
释义 | 离婚起诉书主要分为三个内容: 1.双方的身份信息:需要填写您与对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即可; 2.诉讼请求:可以写清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孩子抚养权如何归属的意见; 3.事实及理由:在这一部分中,可以写明为什么想要离婚,以及对于婚姻和对方是怎么想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起诉状如何写 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列明诉讼请求(离婚、子女抚育、财产分割、诉讼费的安排等),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婚姻概况--相识方式、结婚时间、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状态等),署名。 具体的内容根据具体案情定。在起诉书中列明相关的违约事实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呢 离婚起诉书 原告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xx省xx市xxxx路xx小区。电话:xxxxxxx 被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xx省xx市xxxx路xx小区。电话:xxxxxxx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其中xxxx元归我所有。 3、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月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xxxxxxxx,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年x月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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