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本金、合法范围内的利息仍然需要偿还。贷款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将借款本金如数支付至债务人处,那么双方的借款协议成立并生效,该协议受法律保护。贷款公司倒闭后,可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将代替小贷公司对借款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要本息。协议中约定的利息如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则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归还利息,对于未支付的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债务人可以请求减免,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或折抵本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