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不返还是否犯法 |
释义 | 不当得利不返还犯法。对于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不当得利法律规定有哪些 不当得利法律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不能受法律保护,但不当利益应该返还给受损人。 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可以造成不当得利债务。因此,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是债务发生的基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让他人收到损失,自己获得利益。 二、什么是不当得利的返还?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 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偿还义务。 3、第三人的返还义务。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 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 三、发现给员工工资发多了可以怎么办 发现给员工工资发多了可以要求员工退还,员工也要主动将多发的工资退还,如果员工不退还的,就会造成不当得利,按法律的规定也需要退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既成事实但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的财货变动,使无法律上的原因而获取利益,致他人受损害者,负返还所受利益的义务。不当得利制度的规范目的重在去除不当得利,而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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