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章,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悉睁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章,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袭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睁禅岁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