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关系后房产能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么? |
释义 | 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产是否可以单独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要看子女的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子女不满八周岁的,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能将房产单独过户在其名下。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则可以过户在其名下,视为对其的赠与,无需专门办理其他手续。但是在办理过户时,父母应当出示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还要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的姓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夫妻必须进行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子女没有权利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所以,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才可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若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则只需该方同意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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