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和父母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有关部门同意分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1.首先生活上必须已经脱离父母,拥有自己的住所;
    2.分户申请当事人必须 年满十八周岁,经济和生活上都已能够独立;
    3.子女已经成熟,并且和父母分开居住;
    4.家中子女众多,婚后符合分户条件;
    5.夫妻因感情破裂依法离婚进行分户的,注意如果是为了达到分户目的而“假离婚”将严惩;
    6.一般情况下非独生子女家庭才能进行分户,因为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一般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3)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8: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