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具有《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三)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再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每增加《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情节之一的,增加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1.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性工具抢劫的; 2.抢劫后为便于逃脱而使他人身体受到强制的; 3.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 4.为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劫的; 5.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一、西宁抢劫罪量刑标准 (一)第一个量刑幅度 抢劫一次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二千元或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抢劫增加一次,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第二个量刑幅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手段、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三万元后,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抢劫次数超过三次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情形之一,增加二年至五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为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2.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抢劫对象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依照上述规定确定。 二、抢劫罪数额巨大量刑标准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犯抢劫罪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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