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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以起诉
释义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该关系不是法律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一、非婚生子需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知,未婚生子将会面临以下问题:
    (一)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二)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三)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四)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五)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六)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二、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做什么?
    如果当事人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或者对同居期间生的孩子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如果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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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