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理解执行裁定书的含义 |
释义 | 执行裁定书是为了保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裁定书是已经结案的,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复议。判决书一般在生效后即可执行,如果被告不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分析 一、执行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执行裁定书的意思是在执行程序中所作出的裁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它法律文书。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二、执行裁定书是结案吗 是已经结案了。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判决书下来,是需要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一般判决书生效后就能执行。如果被告人仍旧不按照判决书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结语 执行裁定书是为了保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可以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可以驳回。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判决书生效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如被告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通过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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