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
释义 |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 相关内容:工伤侵权可以同一赔偿吗 一、工伤侵权可以同一赔偿吗 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回老家”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 一般而言,合理时间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时间,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职业不断出现,有些职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对此类工作的“合理工作时间”认定,要结合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发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问题时,我们是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进行索赔还是可以同时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索赔,相信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对于伤者来说能够多一份赔偿在心理上也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2023工伤赔偿金由谁支付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2023工伤赔偿金由谁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 相关内容:工伤赔付同时可以要求侵权赔偿么 一、工伤赔付同时可以要求侵权赔偿么 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回老家”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 一般而言,合理时间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时间,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职业不断出现,有些职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对此类工作的“合理工作时间”认定,要结合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发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问题时,我们是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进行索赔还是可以同时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索赔,相信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对于伤者来说能够多一份赔偿在心理上也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东营工伤残疾赔偿金由谁支付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东营工伤残疾赔偿金由谁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 相关内容:交通事故工伤四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有钱可以赔偿,但是故意假装自己无力赔偿,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触犯刑事责任,就可能会被判刑。 2.无力赔偿不会坐牢,但是并不是说就不会有别的限制,法院也可能会限制其高消费,比如说购买一些奢侈品,或者说是坐飞机,或者说,坐高铁的一等座等等,会被限制出境,银行的信用卡能也会受到影响。 3.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没有办法赔偿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办法赔偿,但是原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可以帮他进行垫付。 同时《道路交通法》还规定: 1.如果当事人在交通肇事中负主要责任,并且导致财产损失,无力赔偿的数额达到40万元以上,法律就可以用交通肇事罪判处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无力赔偿的数额达到80万元以上,那么法院就可以判处责任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人会因为赔偿的数额过于巨大导致刑事责任的产生,就有可能会被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了: 1.交通肇事罪,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严重的结果,触犯了刑法,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个人死亡,或者三个以上的人重伤,对交通事故要负全部或者主要的责任,或者是导致三个人以上死亡的; 3.或者是造成公共财产或个人私有财产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且没有能力赔偿,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行为人是因为酒后驾车或者是吸毒以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者是没有驾驶资格私自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或者是明明知道自己驾驶的交通车,机动车不安全等仍进行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都可以用交通肇事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应该按照交警部门所进行划分的责任认定来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方式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查封肇事者名下的相关财产,对其进行强制性执行。 2023工伤赔偿由谁来支付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2023工伤赔偿由谁来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 工伤医疗费; (2) 辅助器具配置费;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伤残津贴; (5) 生活护理费; (6) 丧葬补助金; (7) 供养亲属抚恤金; (8)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 康复性治疗费用; (10) 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 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 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发给; 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 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 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 按协议支付。 (3) 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 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 相关内容:上班路上遇车祸,求偿无门文赢帮 案情简介2013年12月13日,黄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行驶在上班的路上。 然而危险正在悄悄逼近黄女士。 当黄女士快到达上班地点时,路过一个三岔路口,黄女士小心翼翼的行驶着。 突然左侧冲出一辆三轮摩托车,直接将黄女士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撞翻倒地,黄女士当场昏迷。 不久,黄女士就被送至信阳市中心医院治疗。 由于该医院医疗条件有限,黄女士又被送至信阳市154中心医院治疗。 治疗结束之后,黄女士发现住院花费很多,又加上伤愈后可能有后遗症的危险。 于是黄女士便向驾驶三轮摩托的车主王某主张赔偿。 但王某却态度蛮横,断然拒绝黄女士的合理主张。 无奈之下,黄女士便找到河南信阳文赢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我所接受委托之后,立即展开了相关工作。 案件进展: 接受委托之后我们展开相关工作。 收集的在对证据进行充分的收集之后,针对我们所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我们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诉讼材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并及时将诉状交予浉河区人民法院。 通过在法庭上的激烈辩论,法院听取我方的辩论意见之后,庭后法院主持调解。 我们努力与对方当事人做工作之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 王某同意补偿黄女士。 最终该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文赢律师提示您: 1、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转弯车辆应及时避让直行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很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以上。 2、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朋友们一定不能慌张,如事情比较简单,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既能化解矛盾,又可以减少双方损失,如比较重大,建议及时报警,减少后续不必要麻烦。 办案思路及心得收集的在对证据进行充分的收集之后,针对我们所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我们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诉讼材料进行整理和完善。 裁判结果我们努力与对方当事人做工作之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 王某同意补偿黄女士。 最终该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支付? 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地工伤死亡由谁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地工伤死亡由谁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 相关内容:工伤和侵权可以同时赔偿吗 一、工伤和侵权可以同时赔偿吗 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回老家”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因此本案焦点在于,马某是否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一般而言,合理时间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时间,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职业不断出现,有些职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对此类工作的“合理工作时间”认定,要结合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发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问题时,我们是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进行索赔还是可以同时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索赔,相信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对于伤者来说能够多一份赔偿在心理上也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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