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一、缓刑申请变更居住地如何更改 缓刑人员要变更居住地的,需要向考察机关申请,经考察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地。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对于缓刑的考验期,根据原判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同时,缓刑考验期的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的。 二、缓刑执行是从收到判决书算起吗? 缓刑执行不是从收到判决书算起,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判处有期徒刑3年减缓缓刑多少 简单说,就是法院判决三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3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3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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