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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55岁以上女职工是否可以继续就业?
释义
    年满55岁的女职工继续用工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按劳务关系处理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用工争议。离职手续包括离职审批和交接,员工有工作交接义务,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经济补偿应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法律分析
    一、年满55岁的女职工继续用工是否合法
    1、
    对年满55岁的女职工继续用工,一般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二、被辞退怎么办理离职手续
    1、离职手续应该包含2个方面:离职审批和离职交接。而不管是何种离职原因,员工一旦确定要离职,大部分不希望继续在企业待太久,因此离职手续的设计要在保证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当然,法律也是规定了劳动者有工作交接的义务,而且对劳动者的交接义务也有一定的限制。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结语
    女职工年满55岁继续用工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与已享受养老保险或领取退休金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应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被辞退需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审批和交接。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交接工作,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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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