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 1、首先,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其次,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3、最后,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