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经侦大队立案标准集资诈骗 1、经侦大队立案标准集资诈骗如下: (1)经侦大队的立案标准为个人的集资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 (2)单位的集资诈骗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应当依法立案追诉。 根据具体数额及情节判处5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集资诈骗金额3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单位招款诈骗金额15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属于“金额巨大或有其他重大情况”,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规定,金融诈骗类的。如个人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只需5000元以上就可立案。个人集资诈骗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就可进行到经侦大队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经侦大队拘留人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