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无期徒刑最少要坐多少年? |
释义 | 无期徒刑最少需服刑13年,判决确定后计算。不得减刑的情形包括立即执行死刑、被判短期徒刑并缓刑、刑期内再犯罪、死缓期内再犯罪等。无期徒刑剥夺犯罪人自由,需参加劳动改造,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然而,减刑是对良好表现的鼓励政策,部分死缓犯被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或假释。减刑申请需符合条件,最低服刑期限不低于13年。 法律分析 一、被判无期徒刑最少要坐多少年? 无期徒刑最少需要服刑十三年。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处无期徒刑,最低服刑13年可以出狱。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二、无期徒刑不得减刑的规定是什么? 不允许减刑的情形: (1)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 (2)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3)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四年内不予减刑。 (4)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未被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减为无期徒刑后,五年内不予减刑。 三、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无期徒刑属于自由刑,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没有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由于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并不是“实际执行”,故羁押时间也不能计算在作为减刑、假释前提条件的实际执行刑期之内。 3、无期徒刑的基本内容也是对犯罪人实行劳动改造。被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减刑、假释,也在于促使犯罪人积极改造。因此,无期徒刑不同于某些国家《刑法》中的终身监禁。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无期徒刑虽然是仅次于死刑的严厉刑罚方法,但同时作为死刑的替代起到了积极作用,事实上给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提供了改恶从善的机会。相当多的死缓犯被减为无期徒刑,然后再被减为有期徒刑或者假释,也说明了这一点。 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如果因表现良好、有重大立功表现等一系列符合减刑条件的,是可以提出减刑的申请的,经过减刑之后需要服刑的最低的期限不能低于十三年。减刑是对表现良好的犯罪嫌疑人一种积极的鼓励政策。 结语 无期徒刑最少需要服刑十三年,这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无期徒刑是一种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的严厉刑罚,但也存在减刑的可能性。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减刑申请,经过审查后可能获得减刑。减刑是对犯罪嫌疑人表现良好的一种积极鼓励政策。无期徒刑的特征还包括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对犯罪分子实行劳动改造等。无期徒刑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也给予了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改恶从善的机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