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因工负伤的治疗、住院、康复等医疗费用。该法规没有规定必须指定特定医院或医生治疗。但是,参保单位可以与医疗保险基金所属的医院或医生签订合作协议,指定该单位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在指定的医院或由指定的医生进行治疗。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就医,所需住院、治疗、康复等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投保工伤保险的,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施的质量开展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