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借钱给别人有微信转账记录能把钱还回来吗? |
释义 | 微信转账记录是债权人起诉要回借款的有效证据,但除此之外,债权人还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据、收据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持有债权凭证但无明确债权人的当事人也可提起诉讼。证据类型包括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分析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如果该记录是真实的、合法的,且能够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则债权人可以起诉要回钱。但除微信转账记录外,债权人还可以依法收集借据、收据等其他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结语 微信转账记录是债权人起诉要回借款的重要证据,但除此之外,债权人还应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据、收据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在提起诉讼时需提供相关债权凭证和其他证据。如果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法院仍会受理,但被告可以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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