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每一个劳动者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实现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是统一的。权利的实现要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制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 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把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致,每个劳动者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使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统一。劳动者主人翁地位具体体现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即应该享有权利和义务。在社会主义社会,主人翁的权利与义务涉及政治、经济各个方面,但作为劳动者,其基本的权利是劳动权利,其更基本的义务应该是劳动义务。 法律依据: 《宪法》第42条第l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