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户籍人员落户流程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不符合当地政策生出来的孩子,本人或者监护人可以凭出生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本,按随父随母自愿落户的政策去办理常住登记手续。如果在出生时未办证明,应先去医院申领出生证明,在申领时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如果是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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