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撤销权和债权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包括: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利益,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存在实际获益的人,以及破产债务人有恶意。根据该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对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分析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 (一)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拓展延伸 破产撤销权和债权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与程序有何不同? 破产撤销权和债权撤销权在适用范围和程序上存在显著差异。破产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通过申请法院撤销已经签订的合同,以减轻破产负担。其适用范围主要涉及破产程序中的合同撤销。而债权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债权,使债务人免除债务。其适用范围主要涉及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在程序上,破产撤销权需要通过破产程序,由法院根据破产法规定进行处理;而债权撤销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或其他方式,由法院或相关机构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尽管两者都涉及撤销权利,但适用范围和程序上的不同使得它们具有明显的区别。 结语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包括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利益、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存在实际获益的人以及破产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一系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破产撤销权与债权撤销权在适用范围和程序上存在显著差异。破产撤销权主要涉及破产程序中的合同撤销,而债权撤销权主要涉及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在程序上,破产撤销权需要通过破产程序进行处理,而债权撤销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或其他方式处理。因此,尽管两者都涉及撤销权利,但在适用范围和程序上存在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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