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改房可以过户。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 1、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房地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设立、变更、转让、消除房地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自然条件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房地产灭失或权利人放弃房地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