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能由于我们的粗心大意,我们的 驾驶证 被我们遗失了,如果我们的驾驶证遗失了,我们就应该到车管所去补办。那么在 温州 驾驶证遗失补领办理需要带哪些资料呢?遗失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办理的地址有哪些呢?下面 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温州驾驶证遗失补领办理材料 身份证 二、温州驾驶证遗失补领办理条件 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三、办理地址 1、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 鹿城区 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_路口)3楼 2、温州汽车城车辆服务站(温州市 瓯海区 梧田街道瓯海大道588号(车立方内)) 3、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新城分所(温州市 龙湾区 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08号二手车市场内南 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潘桥分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温金路780号(交运检测二站内)) 四、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在温州,大家驾驶证遗失办理的地址还是比较多的,大家可以到离自己最近的车管所去办理相关的业务。遗失补办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要满足条件,大家带上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一、新交规驾驶证丢失怎么补领2013年新规正式实施后,对驾驶证遗失或损坏的,驾驶人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1日内即可领取到新的驾驶证,而此前的时限为3天。在公安部第123号实施之前,车辆管理所办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时限均为3日。但随着车辆管理所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等网络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以及车辆管理所工作岗位的优化调整,在更短时限内办理这些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新规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缩短为1日,方便丢失驾驶证的申请人能够及时补领到驾驶证。同时,123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最严交规伪造驾驶证会怎样处罚为了加强驾驶资格审验,严格管理驾驶证,公安部123号令还根据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法令明确: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自己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其中,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部分驾驶人以驾驶证丢失为由向车管所恶意申请补领驾驶证,有的甚至在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以欺骗手段补领,一人拥有多本驾驶证,逃避路面执勤民警的管理和处罚。为此,123号令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