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判处死刑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因: 1、剥夺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的罪犯的政治权利是必要的,也是必要的,因为如果不剥夺政治权利,可能会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2、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其在被特赦后利用政治权利从事犯罪活动; 3、执行死刑后的犯罪分子,如选举权、选举权等,随着生命的消失而消失,但其他一些权利并未消失,如出版权、荣誉称号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