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申请失业证明 |
释义 | 申请失业证明的流程如下: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办理失业证明所需的材料如下: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毕业或肄业证明,择业期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完整的职工工作档案; 3、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注销)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注销)证明; 4、灵活就业和自由职业者失业的,提供村居(社区)出具的停止灵活就业或停止自由职业证明; 5、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交退役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安置证明; 6、具有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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