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否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债务并无连带责任。 母公司的债务应由母公司用自己的资产予以清偿。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 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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