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依据,抢夺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和主观方面,主要目的是非法占有财物。根据刑法第267条,抢夺罪的处罚根据数额大小而定。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应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满足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特定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例如,未成年人作案、主动投案退赃、被胁迫参与抢夺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抢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构成要件是: (1)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2、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1)第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第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第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 结语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行为,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占有财物。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67条。根据抢夺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具有特定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例如,未成年人作案、主动投案退赃、被胁迫参与抢夺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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