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克扣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被克扣的工资。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37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您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适用该条的规定,因此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辞职。而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协议(口头),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应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扣押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不能与用人单位私下和解,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由于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予您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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