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露天停车位为什么要收费 |
释义 | 小区露天停车位收费一般是合法的。小区露天停车位可能属于开发商所有,也可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该小区在前期开发的时候已经进行了建设规划,并且报相关部门审批,那么这样的车位就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前期规划并没有专门的车位,后期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的场地,那么这些停车位一般是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里面的停车位收费一般来说都是业主委员会来收取,收取的这部分费用基本上是会用于本小区的一些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是一些相关配套的设施维修等。之所以小区露天停车位需要收费,是因为有一些业主没有车辆,他们无法享受到这种权利,所以完全免费,无疑对这些车主来说是不公平的。 _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摊面积到底包含哪些部分? 公摊面积跟共有面积完全是两码事,一个小区的所有面积包括房屋、电梯井、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楼梯、变电室、公共门厅等等。 咱们在购买新房时所说的公摊面积,并不包含所有小区面积,这个公摊面积的范围,只包含为本栋楼所服务的共有面积,比如电梯、楼道,注意是本栋楼,其他楼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你可以理解为“公摊不出栋”,出了“楼”之后,还有道路、绿化、地下室等等。 哪些停车位才是业主的? 一般停车位分为地面已经规划好的停车位、地下室停车位、人防工程停车位、绿化道路经改造后的停车位。 其中,前三者都归开发商,因为这些面积不属于业主的共有面积,只有后期在共有面积的基础上,改造的停车位,才真正算得上归全体业主所共有。 所以开发商有权对以上三类停车位进行售卖、租赁,到了一定阶段,开发商会把停车位的租赁售卖权,交给物业代为管理。 物业铲掉绿化,改造停车位后开始收费,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很多小区都有这种情况,物业问都不问,就开始把路两边的绿化铲掉,过几天就搞了好多停车位出来,而且装了栏杆开始收费。 要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理,还得看物业是否得到3/4及以上业主的同意,如果业主们同意了,那么物业这么干合情合理,所产生的的盈利也得归于全体业主,最多收取个“管理费”。 如果业主们没同意,显然物业是没有权利任意处置小区共有面积的,更加不能把小区共有面积转变为盈利的工具,这已经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74条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__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__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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